“包租婆,怎么又沒水啦”?想必這句話大家都有在影視劇中聽過,那么有很多人都想知道我們小區的物業公司是否有權利斷我們的水電呢?淮安物業公司今天帶大家一起看一下吧。
一 、《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物業公司僅僅是接受業主委托管理小區的“管家”。就是說,物業公司與業主,是雇傭與被雇傭關系,業主花錢聘來物業公司的目的是為自己服務。受業主聘用或雇傭的物業公司,主要職責是依據合同內容,按照業主要求,為業主搞好服務。顯然,“管家”無權斷“主人”的水和電。
二、物業公司斷水斷電,與自身身份不符,不僅侵犯了居民的用水用電權,也侵犯了供水供電人的合法權利。根據責權利對等原則,居民有義務繳水費電費,而供水供電人有義務依約供水供電,如果用水用電人不繳費,供水供電人當然可以斷水斷電。表面看,物業公司接受供水供電人委托向居民收取水電費,當然也可以代表供水供電人斷居民水電。其實則不然。斷水斷電權是供水供電人的一項重要的合同履行抗辯權,不能輕易隨著“委托收費”而發生轉移。在一般情況下,有權斷水斷電的一方只能是供水供電人,而不是物業公司。
所以大家要學會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如果真的要有物業這么做的話,他已經損害到了我們的合法權益,我們有權利采取合法措施解決,如果還想知道更多相關內容,就來關注淮安物業公司吧。


